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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评丨治“噪”有方 还“静”于民

行业资讯 | 2024年04月16日

为提高公众对噪音污染问题的认识和重视,自2003年起,每年的4月16日,被定为“世界噪音日”。

噪音,被称为“看不见的杀手”。研究表明,在强噪音的作用下,人们大脑皮层在兴奋与抑制平衡上出现失调,不仅会变得烦躁易怒,影响睡眠质量,还会引发或触发心脏病、头疼、脑胀、耳鸣等疾病。在2011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《噪音污染导致的疾病负担》中,指出噪音危害已成为继空气污染之后影响人类公共健康的第二杀手。

噪声治理,关乎民生,关乎百姓福祉。如何有效推动声环境质量改善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,已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目标之一。

用心“治噪”,需要大城市以人为本治理的“大智慧”与“大担当”。为帮助企业解决厂界部分区域噪声排放超标的难题,“苏州·中国声谷”积极推动研究院对工厂减震降噪技术的研究与创新,设计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超构材料,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噪音“排量”。同时,苏州积极行动,贯彻落实省“两治一提升”专项行动,强化日夜监管与巡查,加快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噪声污染问题。根据江苏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行情况的通报显示,苏州2023年噪声污染投诉量同比2022年下降了11.64%,其中,占比最高的涉夜间施工噪声投诉量下降14.9%,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。

噪声问题虽有改善,但大体量投诉的状况仍然存在,各地区各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手段、强化部门联动、压实各方责任,共筑“隔音墙”。

用心用力“治噪”,需要久久为功,也需要人人参与。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(2023)》中显示,全国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中,社会生活噪声占比67.5%,诸如广场舞、KTV、商场音乐、装修噪声等人的社会活动产生的声音,只要超过一定的标准,就会成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噪声。这些噪声的产生动态化又有随机性,既难管理、又难监测。2022年6月,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,群众的“宁静权”能够获得司法保障,侵害他人权利的将受到法律的惩罚。江苏也出台了《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,进一步改善声环境,以法治促文明,推动噪声防治步入“快车道”。

市民群众在享受“宁静权”的同时,也该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,互谅互让,共同营造社会宁静氛围。

文章转载自:苏州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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